CSS 属性


字体属性

    • 字体族科
    • 字体风格
    • 字体变形
    • 字体加粗
    • 字体大小
    • 字体

     字体族科

    语法: font-family: [[<族科名称> | <种类族科>],]* [<族科名称> | <种类族科>]
    允许值: <族科名称>
    • 任意字体族科名称都可以使用

      <种类族科>

    • serif (e.g., Times)
    • sans-serif (e.g., Arial or Helvetica)
    • cursive (e.g., Zapf-Chancery)
    • fantasy (e.g., Western)
    • monospace (e.g., Courier)
    初始值: 由浏览器决定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体族科可以用一个指定的的字体名或一个种类的字体族科。很明显,定义一个指定的字体名不会比定义一个种类的字体族科合适。多个族科的赋值是可以使用的,而如果确定了一个指定的字体赋值,就应该有一个种类族科名随后,以防第一个选择不存在。

      字体族科声明的例子如下:

    P { font-family: "New Century Schoolbook", Times, serif }

      留意头两个赋值指定了字体的类型: New Century SchoolbookTimes。可是,因为它们两者都是serif字体,字体族科的种类作为后备列了出来,以防系统没有两者但有另一个serif合资格的字体。

      任何包含空格的字体名都必须用单引号或双引号引住。

      字体族科也可以用字体属性给出。


     字体风格

    语法: font-style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rmal | italic | oblique
    初始值: normal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体风格属性以三个方法的其中一个来定义显示的字体: normal (普通),italic (斜体) 或oblique (倾斜)。样式表的字体风格声明例子如下:

    H1 { font-style: oblique }
    P  { font-style: normal }


     字体变形

    语法: font-variant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rmal | small-caps
    初始值: normal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体变形属性决定了字体的显示是normal (普通) 还是small-caps (小型大写字母)。当文字中所有字母都是大写的时候,小型大写字母(值)会显示比小写字母稍大的大写字符。稍后版本的CSS将会支持附加的变形,如收缩、扩张、小写数码或其它自定义的变形。字体变形的定义例子如下:

    SPAN { font-variant: small-caps }

     字体加粗

    语法: font-weight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rmal | bold | bolder | lighter | 100 | 200 | 300 | 400 | 500 | 600 | 700 | 800 | 900
    初始值: normal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体加粗属性用作说明字体的加粗。当其它值绝对时,bolderlighter值将相对地成比例增长。

      注意: 因为不是所有的字体都有九个有效的加粗显示,一些加粗的会在指定下组合。如果指定的加粗无效,会按以下原则选择:

    • 500 会被 400代替,反之亦是
    • 100-300 会被指定为下一较细的加粗,如果有的话,否则就是下一较粗的加粗
    • 600-900 会被指定为下一较粗的加粗,如果有的话,否则就是下一较细的加粗

      一些字体加粗的定义例子如下:

    H1 { font-weight: 800 }
    P  { font-weight: normal }

     字体大小

    语法: font-size: <绝对大小> | <相对大小> | <长度> | <百分比>
    允许值:
    • <绝对大小>
      • xx-small | x-small | small | medium | large | x-large | xx-large
    • <相对大小>
      • larger | smaller
    • <长度>
    • 百分比 (in relation to parent element)

      

    初始值: medium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体大小属性用作修改字体显示的大小。绝对长度(使用的单位为pt-像素和in-英寸) 需要谨慎地考虑到其适应不同浏览环境时的弱点。对于一个用户来说,绝对长度的字体很有可能会很大,或很小。

      一些大小指定的定义如下:

    H1     { font-size: large }
    P      { font-size: 12pt }
    LI     { font-size: 90% }
    STRONG { font-size: larger }

      网页制作者需要清楚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3.x 会错误地将emex单位当作像素,这很可能会令到使用了这些单位的文本不可读。浏览器还会错误地将百分比值视为相对于选中部分的缺省字体大小,而不是上级元素的字体大小。这种做法像

    H1 { font-size: 200% }

      这是危险的,其大小将被视为IE的一级标题的缺省字体大小的两倍,而不是两倍于上级元素的字体大小。在这种情况中,BODY 通常会被视为上级元素,而且很可能定义一个medium的字体大小,然而,在IE中一级标题的缺省字体大小可能被认为是xx-large

      注意到了这些错误后,网页制作者在使用字体大小属性时,应该小心使用百分比的值,而且应该尽量避免使用emex这两个单位。


     字体

    语法: font: <值>
    允许值: [ <字体风格> || <字体变形> || <字体加粗> ]? <字体大小> [ / <行高> ]? <字体族科>
    初始值: 未定义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体属性用作不同字体属性的略写,特别是行高。例如,

    P { font: italic bold 12pt/14pt Times, serif }

      指定该段为bold(粗体)和italic(斜体)Times或serif字体,12点大小,行高为14点。



    颜色及背景属性

    • 颜色
    • 背景颜色
    • 背景图象
    • 背景重复
    • 背景附件
    • 背景位置
    • 背景

     颜色

    语法: color: <颜色>
    初始值: 由浏览器决定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颜色属性允许网页制作者指定一个元素的颜色。查看单位可以知道颜色值的描述. 一些颜色规则的例子包括:

    H1 { color: blue }
    H2 { color: #000080 }
    H3 { color: #0c0 }

      为了避免与用户的样式表之间的冲突,背景颜色属性应该始终一起指定。


     背景颜色

    语法: background-color: <值>
    允许值: <颜色> | transparent (透明)
    初始值: transparent (透明)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背景颜色属性设定一个元素的背景颜色。例如:

    BODY { background-color: white }
    H1   { background-color: #000080 }

      为了避免与用户的样式表之间的冲突,无论任何背景颜色被使用的时候,背景图象都应该被指定。而大多数情况下background-image: none都是合适的。

      网页制作者也可以使用略写的背景属性,通常会比背景颜色属性获得更好的支持。


     背景图象

    语法: background-image: <值>
    允许值: <统一资源定位URLs> | none (无)
    初始值: none (无)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背景图象属性设定一个元素的背景图象。例如:

    BODY { background-image: url(/images/foo.gif) }
    P    { background-image: url(http://www.htmlhelp.com/bg.png) }

      为了那些不载入图象的浏览者,当定义了背景图象后,应该也要定义一个类似的背景颜色。

      网页制作者也可以使用略写的背景属性,通常会比背景图象属性获得更好的支持。


     背景重复

    语法: background-repeat: <值>
    允许值: repeat | repeat-x | repeat-y | no-repeat
    初始值: repeat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背景重复属性决定一个指定的背景图象如何被重复。值repeat-x时,图象横向重复,当值为repeat-y时图象纵向重复。例如:

    BODY { background: white url(candybar.gif);
           background-repeat: repeat-x }

      在以上例子中, 图象只会被横向平铺。

      网页制作者也可以使用略写的背景属性,通常会比背景重复属性获得更好的支持。


     背景附件

    语法: background-attachment: <值>
    允许值: scroll | fixed
    初始值: scroll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背景附件属性决定指定的背景图象是跟随内容滚动,还是被看作油画固定不动。例如,以下指定一个固定的背景图象:

    BODY { background: white url(candybar.gif);
           background-attachment: fixed }

      网页制作者也可以使用略写的背景属性,通常会比背景附件属性获得更好的支持。


     背景位置

    语法: background-position: <值>
    允许值: [百分比 | <长度>]{1,2} | [top | center | bottom] || [left | center | right]
    初始值: 0% 0%
    适用于: 块级及替换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图象位置属性给出指定背景图象的最初位置。这个属性只能应用于块级元素和替换元素。(替换元素仅指一些已知原有尺寸的元素。HTML替换元素包括 IMG, INPUT, TEXTAREA, SELECT, 和 OBJECT。)

      安排背景位置最容易的方法是使用关键字:

    • 横向的关键字 (left, center, right)
    • 纵向的关键字 (top, center, bottom)

      百分比和长度也可用作安排背景图象的位置。百分比和元素字体大小有关。虽然使用长度是允许的,但因为它们处理不同的显示分辨率有不可避免的缺点,所以不被推荐。

      当使用百分比或长度时,需首先指定横向位置,接着是纵向位置。一个值,例如20% 65%,指定图象的左起20%上起65%的那点会被放在元素的左起20%上起65%的那点的所在位置。一个值如5px 10px,指定图象的左上角会被放在元素的左起5像素上起10像素的位置。

      如果仅给出横向的值,纵向位置的值为50%。长度和百分比的组合是允许的,负值也行。例如,10% -2cm是允许的。虽然,百分比和长度是不能够和关键字组合。

      关键字解释如下:

    • top left = left top = 0% 0%
    • top = top center = center top = 50% 0%
    • right top = top right = 100% 0%
    • left = left center = center left = 0% 50%
    • center = center center = 50% 50%
    • right = right center = center right = 100% 50%
    • bottom left = left bottom = 0% 100%
    • bottom = bottom center = center bottom = 50% 100%
    • bottom right = right bottom = 100% 100%

      如果背景图象被看作油画般固定不动,关于油画的图象会代替元素被放置。

      网页制作者也可以使用略写的背景属性,通常会比背景位置性获得更好的支持。


     背景

    语法: background: <值>
    允许值: <背景颜色> || <背景图象> || <背景重复> || <背景附件> || <背景位置>
    初始值: 未定义
    适用于: 所有对象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背景属性是一个更明确的背景—关系属性的略写。以下是一些背景的声明:

    BODY       { background: white url(http://www.htmlhelp.com/foo.gif) }
    BLOCKQUOTE { background: #7fffd4 }
    P          { background: url(../backgrounds/pawn.png) #f0f8ff fixed }
    TABLE      { background: #0c0 url(leaves.jpg) no-repeat bottom right }

      当一个值未被指定时,将接受其初始值。例如,在上述的前三条规则,背景位置属性将被设置为0% 0%。

      为了避免与用户的样式表之间的冲突,背景和颜色应该一起被指定。



    文本属性

    • 文字间隔
    • 字母间隔
    • 文字修饰
    • 纵向排列
    • 文本转换
    • 文本排列
    • 文本缩进
    • 行高

     文字间隔

    语法: word-spacing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rmal | <长度>
    初始值: normal
    适用于: 所有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文字间隔属性定义一个附加在文字之间的间隔数量。该值必须符合长度格式,允许使用负值。

      例如:

    P EM   { word-spacing: 0.4em }
    P.note { word-spacing: -0.2em }

     字母间隔

    语法: letter-spacing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rmal | <长度>
    初始值: normal
    适用于: 所有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字母间隔属性定义一个附加在字符之间的间隔数量。该值必须符合长度格式,允许使用负值。一个设为零的值会阻止文字的调整。

      例如:

    H1     { letter-spacing: 0.1em }
    P.note { letter-spacing: -0.1em }

     文本修饰

    语法: text-decoration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ne | [ underline || overline || line-through || blink ]
    初始值: none
    适用于: 所有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文本修饰属性允许通过五个属性中的一个来修饰文本: underline (下划线),overline (上划线),line-through (删除线),blink (闪烁),或缺省地使用

      例如,使用下列语句可以使连接不再有下划线:

    A:link,A:visited,A:active { text-decoration: none }

     纵向排列

    语法: vertical-align: <值>
    允许值: baseline | sub | super | top | text-top | middle | bottom | text-bottom | 百分比
    初始值: baseline
    适用于: 内部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纵向排列属性可以用作一个内部元素的纵向位置,相对于它的上级元素或相对于元素行。(一个内部元素是没有行在其前和后断开的,例如,在HTML中的EMA,和IMG)

      该值可以是一个相对于元素行高属性的百分比,它会在上级基线上增高元素基线的指定数量。允许使用负值。

      该值也可以是一个关键字。以下的关键字将影响相对于上级元素的位置:

    • baseline (使元素和上级元素的基线对齐)
    • middle (纵向对齐元素基线加上上级元素的x-高度——字母" x "的高度——的一半的中点)
    • sub (下标)
    • super (上标)
    • text-top (使元素和上级元素的字体向上对齐)
    • text-bottom (使元素和上级元素的字体向下对齐)

      影响相对于元素行的位置的关键字有

    • top (使元素和行中最高的元素向上对齐)
    • bottom (使元素和行中最低的元素向下对齐)

      纵向排列属性对于排列图象特别有用。以下是一些例子:

    IMG.middle { vertical-align: middle }
    IMG        { vertical-align: 50% }
    .exponent  { vertical-align: super }

     文本转换

    语法: text-transform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ne | capitalize | uppercase | lowercase
    初始值: none
    适用于: 所有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文本转换属性允许通过四个属性中的一个来转换文本:

    • capitalize (使每个字的第一个字母大写)
    • uppercase (使每个字的所有字母大写)
    • lowercase (使每个字的所有字母小写)
    • none (使用原始值)

      例如:

    H1 { text-transform: uppercase }
    H2 { text-transform: capitalize }

      文本转换属性仅仅被用于表达某种格式的要求。这并非很适当的做法,例如,用文本转换使一些国家的名字的第一个字母大写,而其它字母小写。


     文本排列

    语法: text-align: <值>
    允许值: left | right | center | justify
    初始值: 由浏览器决定
    适用于: 块级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文本排列属性可以应用于块级元素(P,H1,等),使元素文本得到排列。这个属性的功能类似于HTML的段、标题和部分的ALIGN属性。

      以下是一些例子:

    H1          { text-align: center }
    P.newspaper { text-align: justify }

     文本缩进

    语法: text-indent: <值>
    允许值: <长度> | <百分比>
    初始值: 0
    适用于: 块级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文本缩进属性可以应用于块级元素(PH1,等.),以定义该元素第一行可以接受的缩进的数量。该值必须是一个长度或一个百分比。若百分比则视上级元素的宽度而定。通用的文本缩进用法是用于段的缩进:

    P { text-indent: 5em }

     行高

    语法: line-height: <值>
    允许值: normal | <数字> | <长度> | 百分比
    初始值: normal
    适用于: 所有元素
    向下兼容:

      行高属性可以接受一个控制文本基线之间的间隔的值。当值为数字时,行高由元素字体大小的量与该数字相乘所得。百分比的值相对于元素字体的大小而定。不允许使用负值。

      行高也可以由带有字体大小的字体属性产生。

      行高属性可以用于双行距的文本:

    P { line-height: 200% }

    Microsoft Internet Explorer 3.x 会错误地将emex单位当作像素。这错误很可能会令到文本不可读,所以网页制作者需要避免引起这个随处可能发生的错误; 使用百分比单位往往是一个好的选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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